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地方征兵办身份核验、校学生资助中心核定资助金额,现将我校2026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4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学生资助中心、校纪委如实反映。反映可采取当面、书面、电话或邮箱等形式,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校学生资助中心、校纪委
监督电话:0719-8127661 邮箱:hbgyzyxgc@163.com
0719-8126117 邮箱:hgzyjw66@163.com
附件:《2026年春季湖北工业职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