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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引进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来源:人事处阅读:发布:2023-10-08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附件《2023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则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3年10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rcyj.hbgyzy.edu.cn/)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20日17: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20日20:00,引进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不需缴费。对提供虚假材料等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将首选在新疆相关高校进行现场面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考生在面试后完成资格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环节,因取消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19-8126043

举报电话: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719-8126117

附件1:2023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2023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少数民族辅导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描述

学历学位

专 业

年龄、职称和任职经历等其他要求

人数

薪酬待遇

备注

1

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

从事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具备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中共党员;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新疆籍少数民族;能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交流。获得“优秀毕业生”及以上奖项,且有担任学生会、团支部、班委干部三项经历之一的且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10%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获得学士学位)。

1

除享受地方人才政策外,单位给予综合年薪12万元;博士研究生一事一议



附件2:

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市共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和湖北省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其前身是1976年开办的十堰市高等师范专科班(简称高师班)和1983年成立的十堰职业大学,1998年更名为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同意备案更名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湖北工业职院)。

学校占地超1000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资产总值8亿多元。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生16000余人,在岗教职工551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168人,硕士研究生239人,双师教师占比72%,省级和市级名师、专家、技术能手20余人,另聘有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500余人,其中外聘“楚天技能名师”累计34人、“车城技能名师”50人。学校紧密对接十堰产业发展战略布局,设置有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商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社会培训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教学机构。开设了汽修、机电、智能、旅游、学前、建筑、环保、艺术等50余个专业,其中,20余个专业是国家和省级重点专业。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助推产业升级、保障师生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教道路,不断探索和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创新了校园+产业园“双园融合”办学模式,在校内与企业合作建立了1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学校与东风商用车、东风本田等企业等30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开设了“中德职业教育机电实验班”,联合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开办了“中德机械技术员班”。学校还牵头发起了由鄂渝陕川毗邻地区20所高职高专院校加盟的“秦巴地区高职教育论坛”;以学校为牵头单位成立了“湖北汽车服务职业教育集团”和“十堰现代制造与服务业职教集团”和“十堰职业院校思政教育联盟”;参与组建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高职教育联盟”。学校在湖北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在国内和德国、澳大利亚和东南亚有一定的知名度。先后成为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院校、国家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学校、湖北省首批高职联办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湖北省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湖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荣获湖北省文明校园、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园林式校园、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