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上级有关工作提示,决定举行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六次集体(扩大)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 下午14:40
二、学习地点
行政中心302会议室
三、参学人员
全体校领导;全体中层正职
四、学习内容和议程
个人自学:
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学习资料;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安排,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
集中学习: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文章: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和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
5.学习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学习有关重要文件:
1.学习《关于牢固树立大抓党建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
2.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3.学习用好抗疫“大思政课”有关精神
(三)观看安全生产电视专题片
(四)校长郑昕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省、市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作中心发言;
(五)党委书记魏文芳作总结讲话。
五、相关要求
1.个人自学内容是本月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请参加学习的领导和列席的同志自主学习原文,并做好学习记录。
2.请学校各二级中心组参照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组织开展本级中心组学习活动,贯彻落实上级和校领导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并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备表》纸质档留存备查,电子版于本月底传校党委宣传部曾晨同志。
党委宣传部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