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0-08-27
中共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调整部分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需要,现将部分院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院长李军:分管学院办公室、财务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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