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阅读:发布:2010-01-11
各系(部)、处(室):
根据十职发[2009]10号文件规定,请将本单位在2009年度内,因工作业绩突出,被上级机关表彰或在同类型业务评比中获集体奖等情况,于2010年1月20日以前报人事处(十职院发[2009]14号文件已规定核算当量学时的教学业务方面获奖除外)。获得二个以上同一性质先进称号,就最高级别上报,并提供获得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人事处
2010年1月6日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22609号-1 鄂公网安备42030202000197号